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正是各种花花草草争奇斗艳时

但是有些花再美丽也不能种植

它就是“罂粟(yīng sù )花”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尧北派出所

2021年4月13日上午,东至县公安局尧北所民警在辖区某村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时发现并铲除罂粟200余株


当日10时许,民警在某村居民门前的多处菜园地里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花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同时展开走访调查。经调查,这些罂粟花系村民廖某某等人种植,民警就地取材,现场向在场的村民宣讲了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








香隅派出所


2021年4月15日、16日,东至县公安局香隅派出所组织江淮义警开展禁种铲毒巡查及宣传工作,在工作中,民警与义警们到田间地头开展踏查,对发现的零星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进行铲除,并将自制的禁种铲毒宣传材料发放给周边群众,起到很好宣传和震慑效果,此次踏查共铲除罂粟植株69株








木塔派出所

4月13日,东至县公安局木塔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利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契机,深入辖区村庄田间地头,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并走村入户宣讲禁毒知识,提升广大群众防毒禁毒知识,此次共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4株








东流派出所

4月12日上午,东至县公安局东流所民警在辖区某村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路边田地里有种植少量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立即联系当事人,因其不知道这是罂粟花,只种了几棵观赏,便对其劝诫,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配合民警对田地里总共9株罂粟花进行铲除。








大渡口派出所

4月15日上午,东至县公安局大渡口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于辖区某村村民余某某家田地中种植罂粟花3株,后经现场调查询问,又发现余某某家中院内种植罂粟花2株,当场对5株罂粟进行铲除。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满500株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不要私自种植。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不是观赏植物,

种一株也属于违法。

警民共同携手

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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